社工師學分班【遠距同步教學】
✔️課程目標
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107/11/21更新)暨「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社會福利工作人員考試規則」(106/3/24更新)辦理。
課程目標:
1. 取得專技高考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其資格是否符合條件請參考考選部公告報考資格規定)。
2. 增進對社會工作領域的認識,提高自我專業知能。
3. 未來社會工作者將逐漸趨向證照化,從政府機關機構(中央健保局、勞保局、內政部社會局、衛生署、育幼院)
到非營利事業機構、私營醫療院所、學校輔導單位、監獄社工單位、 私立安親班等等都必須聘用社工師以提高服務品質。
✔️上課時段及場地資訊
遠距教學(上課會議室網路連結另行通知)
✔️招生對象
1. 專科以上非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者。
2. 欲報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須修學分者。
3. 對社會工作之專業知識有興趣者。
4. 從事非營利或社會福利機構者
✔️課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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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師學分班課程【45學分+400小時實習(6學分)】規劃為4期上課
1.社工師學分班(一):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3學分)、社會工作管理(3學分)、社會工作研究法(3學分),計9學分。
2.社工師學分班(二):社會個案工作(3學分)、社會團體工作(3學分)、社會工作(3學分)、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3學分),計12學分。
3.社工師學分班(三):社區工作(3學分)、社會工作倫理(3學分)、方案設計與評估(3學分)、社會福利行政(3學分),計12學分。
4.社工師學分班(四):社會學(3學分)、心理學(3學分)、社會心理學(3學分)、社會統計學(3學分),計12學分。
社會工作實習(6學分)【400小時】
說明:
1. 需先修畢檔修科目:社會個案工作(3學分)、社會團體工作(3學分)、社會工作概論(3學分)、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3學分)、社區工作(3學分)、社會福利行政(3學分)、方案設計與評估(3學分)、社會工作倫理(3學分),共計8科24學分。
2. 社會工作實習預計每年開一個梯次(預定期程:每年8月至10月),機構內實習時數需達400小時,實習要有兩次,單次實習總時數必須達200小時以上(含200小時)。社會工作實習(一)預定期程:8月至9月,以每週一至五為原則,至少5週計200小時以上。社會工作實習(二)預定期程:9月至10月,以每週一至五為原則,至少5週計200小時以上。
3. 實習機構須自行尋找,必要時學校提供實習機構相關資訊。
4. 實習機構自行尋找,有下述幾點須特別注意:
●實習機構確認:須事前與學校督導討論確定後,才能請學校端窗口發公文,將實習所需資料寄給機構。
●實習機構申請:務必於各機構申請截止日兩週前,將實習資料繳交給學校端窗口。(若太晚繳交以致趕不上機構申請截止日,使實習權利受損,結果自負)。
●原則上,不能於原機構、原部門、原單位、原方案實習 (若有困難,請務必與學校督導提出申請與說明) 。
5.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認定標準:
●實習機構資格條件:實習機構應聘有專職社會工作師或具社工專業背景之專職社會工作相關人員乙名以上,且具備實習制度之下列各類組織:
(一)公立社會福利、勞工、司法、衛生機關(構)。
(二)經立案之民間社會福利、勞工、司法、衛生機關(構)。
(三)經立案之團體(以章程中之宗旨或任務含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相關規定者為主)。
(四)公立及私立各大專院校、中學、小學。
(五)經中央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其他機構。
●實習督導資格條件:社會工作師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工師考試應試資格之社會工作相關人員專業背景,且至少應有2 年以上實務工作或教學經驗。
●實習時間需配合實習社會福利機構上班時間,實地實習200小時以上(依社工師實習辦法辦理)。開課時程:
社工師學分班(一)遠距教學
課程名稱
授課學分
開課時間
社會工作研究法
3學分
113年7月2日至11月05日(星期二)
18:30-21:30社會工作管理
3學分
113年7月3日至11月13日(星期三)
18:30-21:30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3學分
113年7月4日至12月5日(星期四)
18:30-21:30社工師學分班(二) 遠距教學
課程名稱
授課學分
開課時間
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3學分
114年2月26日至114年6月25日(星期三)
18:30-21:30社會團體工作
3學分
114年2月25日至114年6月24日(星期二)
18:30-21:30社會工作
3學分
114年2月27日至114年7月3日(星期四)
18:30-21:30社會個案工作
3學分
114年2月24日至114年6月23日(星期一)
18:30-21:30社工師學分班(三)遠距教學
課程名稱
授課學分
開課時間
方案設計與評估
3學分
114年11月4日至115年3月10日(星期二)
18:30-21:55社會工作倫理
3學分
114年11月5日至115年3月11日(星期三) 18:30-21:55
社區工作
3學分
114年11月6日至115年3月19日(星期四)
18:30-21:55社會福利行政
3學分
114年11月7日至115年3月20日(星期五)
18:30-21:55社會工作實習(實地實習)
課程名稱
授課學分
開課時間
社會工作實習(一)
3學分
115年8月至9月,以每週一至五為原則,至少5週計200小時以上。(8/1-9/4)
社會工作實習(二)
3學分
115年9月至10月,以每週一至五為原則,至少5週計200小時以上。(9/8-10/14)
備註說明
- 實習課程需報本校全修課程方可報名,恕不接受單修學員報名參加。
- 個別與學校督導約談至社服相關機構實習,實習時間需配合實習社會福利機構上班時間。
- 本期課程需實地實習200小時以上(依考選部公告社會工作師報考資格,社會工作實習需400小時、分二次進行,學員需修滿第一期及第二期課程,各別實習達200小時、合計400小時以上)。
- 實習期間如需投保意外保險,請自行投保。學分費用不含此部分。
- 學分費說明:實習費用每學分$2,500元。
- 學分費所含內容:課程講義費(不含上課用書)。
社工師學分班(四)遠距教學
課程名稱
授課學分
開課時間
社會統計學
3學分
115年9月2日至12月30日(星期二)
18:30-21:55心理學
3學分
115年9月3日至12月31日(星期三)
18:30-21:55社會心理學
3學分
115年9月4日至116年1月8日(星期四)
18:30-21:55社會學
3學分
115年9月5日至116年1月9日(星期五)
18:30-21:55
✔️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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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科修習:每學分2,000元,每門課程3學分,合計6,000元(不含書籍費及參考資料費)。
✔️課程諮詢與報名
- 1. 網路報名:網址 https://asp2003.fy.edu.tw/eec/cos/CosStd.aspx
2. 現場報名:輔英科技大學推廣教育中心(高雄市大寮區進學路151號鵬圖人文大樓1樓) 洽詢專線:07-7811151-6810、2410 陳小姐 -
✔️注意事項
- 1. 修讀學分班課程不具正式學籍,學分班修習學分成績及格僅發給「學分證明書」不頒發正式學位證書。
2. 修業期滿後,仍不具備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倘欲報考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者, - 仍須依考選部公告之考試規則辦理。
- 使用軟體:Microsoft Teams
●上課方式:我們會發送該課程之上課邀請連結給學員及老師,該課程時段至線上會議室上課,不能出席之學員須事先與承辦同仁請假, - 缺課時數列入原規定辦法計算。
- ●招生人數:未達15人不開班。
●報名繳交資料:證件請於開課前繳交
1. 最高學歷證明影印本乙份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
3. 相片一張(2吋)